ICS 25.120.30 J 6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4390—2009 抛(喷)丸设备 安全要求 Shot (air) blast equipment-Safety requirements 2009-09-30发布 201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4390—2009 前言 本标准第3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青岛铸造机械集团公司、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青岛天水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军、干德志、吴正涛、丁仁相、吴寿喜、周邦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GB24390—2009 抛(喷)丸设备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抛(喷)丸设备设计人员、制造厂和供应商以及使用者应遵循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件表面进行抛丸、喷丸或抛喷丸联合加工处理的各类抛(喷)丸设备(以下简称 设备)。 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抛(喷)丸设备组件的各单元和辅助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2893安全色(GB2893—2008,ISO3864-1:2002MOD)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7662001,eqVISO4413:1998)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2000,IDT) GB/T 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79322003,ISO4414:1998,IDT)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2265.1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1一1997.eqvEN294: 1992) GB12265.3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GB12265.3—1997,eqvEN349: 1993) GB/T14776 人类工效学工作岗位尺寸设计原则及其数值 GB/T15706.1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学(GB/T15706.1- 2007,ISO12100-1:2003,IDT) GB/T15706.2—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12100-2: 2003,IDT) GB/T16251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GB/T16251—2008,ISO6385:2004,IDT) GB/T16855.1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16855.1- 2008,ISO13849:2006,IDT) 2007,IDT) GB20905—2007铸造机械安全要求 JB/T6331.2铸造机械噪声的测定方法声压级测定 JB/T7536机械安全通用术语 JB/T9978铸造机械术语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质监局锅发[1999]154号) 1 GB24390—2009 3术语和定义 GB12265.1、GB12265.3、GB/T15706.1、GB/T16855.1、GB/T16856.1、JB/T7536和 JB/T9978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工件承载体 workpieceloadingdevice 承载着工件,并以一定的运动方式将工件带到抛丸和/或喷丸工位的装置。如滚筒、履带、悬链、转 台等。 3. 2 弹丸循环系统abrasivecirculation system 使弹丸能够回收,并将弹丸提供给抛丸器或喷丸器的自动循环系统。最常见的系统类型是由螺旋 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滚筒筛、丸砂分离器等组成。 3.3 工件装卸系统 workpiece loading-unloading system 将工件装入工件承载体或从工件承载体上卸下工件的装置。如机械手、抓具、吊具等。 3. 4 零机械状态zeromechanical state 这是设备处于下列机械状态的状态: a)↑ 能产生机械运动的每个动力源都已被断开并锁定; b) 压力流体的动力源被断开后,将部分压力介质释人大气或容器,消除因断开流体动力源而在 设备上产生的压力; c) 所有的压力容器都减压至大气压力; d) 设备所有部分的机械势能都处于其最低实际值; e) 滞留在设备管路、缸体或者其他部件内的压力流体在任何阀的动作下都不会使设备出现运动; 已移动或松动的设备部件都被固定;AC g) 使设备处于上述状态的每一个过程、步骤在将其锁定后,都应受到启动器的启动测试(如当切 断电动机电源并锁定后,按压启动按钮可以验证电动机是否无法启动)。 4重要危险项目 4.1总则 下列重要危险项目是依据GB/T16856.1的规定,对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设备进行风险评估的结 果。这些危险项目可能发生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预定使用条件下使用和在运输、安装、调整、维 修、拆卸和处理等各环节中。 4.2机械危险 4.2.1由设备产生的弹丸抛射危险。 4.2.2由设备零部件产生的挤压危险、剪切危险、碰撞危险。 4.2.3由设备运动件的回转和/或自转产生的缠绕危险。 4.2.4由设备零部件和/或工件坠落或抛出产生的冲击危险。 4.2.5在设备表面、边缘或棱角产生的刺伤或扎伤危险。 4.2.6由高空作业或设备周围产生的滑倒、继倒、跌落危险 4.2.7由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和喷丸罐产生的高压流体喷射或爆裂危险。 4.2.8安装、运输过程中由于偏重、稳定性差、吊具强度不够等原因造成的意外倾翻、移动或掉落危险。 2 GB24390—2009 4.3电气危险 4.3.1由电气系统产生的电击危险、热辐射危险。 4.3.2由喷丸软管静电聚集产生的静电放电危险。 4.4噪声危险 设备噪声产生的听觉损失等危险。 4.5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 4.5.1操作者接触或吸人粉尘而造成的危险 4.5.2由生产性粉尘产生的燃烧或爆炸的危险 4.6设备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 4.6.1在操作、监视或维护时不利于健康的姿势或过度用力。 4.6.2忽略了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6.3在危险场所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5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1基本要求 5.1.1设备应最大限度地通过设计减小风险,使其达到本质安全。通过设计不能适当地避免或充分限 制的风险,应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对操作者加以防护。 5.1.2设备的安全设计应符合GB/T15706.1、GB/T15706.2和GB5083的规定。 5.1.3设备的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20905的有关规定。 5.1.4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的安全要求和设计应符合GB/T16855.1的有关规定。 5.1.5设备的设计应充分体现人类工效学原则,并应符合GB/T14776、GB/T16251和其他有关标准 的规定 5.1.6对于无法通过设计来消除或充分减小的,而且安全防护装置对其无效或不完全有效的遗留风 险,应通过使用信息通知和警告设备的使用者。使用信息是设备供应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信息不应 用于弥补设计的缺陷或代替安全防护装置。 5.2机械危险的安全要求 5.2.1设备上的门应与抛丸和/或喷丸控制装置联锁,只有门都处于关闭状态,抛丸和/或喷丸才能起 动。设备的门应附有固定良好的警示标志。 5.2.2设备的密封应良好,所有密封件应能抵挡住弹丸的冲击和磨损。设备上的门以及观察窗关闭后 不应有弹丸飞出。如果满足这一要求会严重影响设备的使用性能,则应在门处设置其他有效的防止弹 丸飞出的安全措施。 5.2.3设备上的观察窗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mm的抗碎无色透明板。 5.2.4设备内壁应装有在易损有效期内的、能抵挡住弹丸冲击和磨损的护板。护板的安装应牢固,更 换应方便。 5.2.5当从事安装调试、调整、维修或维护的操作者在设备内时,设备应处于零机械状态,保证其他人 员将无法启动抛丸器和/或喷丸器以及供丸系统。 5.2.6手持喷枪式喷丸设备除满足5.2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喷丸起始应在操作者唯一控制之下,终结应在操作者可控制之下进行; b)喷丸控制开关应牢固地安装在喷丸设备的喷丸软管或喷枪上,并便于操作者使用。控制开关 的控制电压应为安全电压; c) 弹丸的喷射应由操作者在喷丸控制开关上用手按压的动作来启动与维持; d) 当喷丸控制开关不处于操作者控制时,喷丸罐中的弹丸不可能意外地启动喷射(如喷嘴掉落); 设备上的门允许从内、外两侧开启,但存在操作者进出的工件进口的门应仅能从外侧开启; 3 GB24390—2009 f)在装有抛丸器的设备内喷丸时,抛丸器的电源应被切断并锁死,设备上应装有只有喷丸操作者 才能开启抛丸器的电源装置。 5.2.7在操作者容易接近的处于运动状态的运动零部件处(如飞轮、齿轮、滑轮、轴、传动带、链条、抛丸 器叶片,螺旋叶片等),或运动件与静正件之间,应装有有效的防护装置或采取有效的限制措施,防护装 置或采取的限制措施不应带来附加危险。防护装置应符合GB/T15706.2一2007中5.3.2的规定。限 制措施应符合GB12265.1、GB12265.3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装置有危险或应使传动装置切断后才允许将其打开的警示标志。 5.2.9工件承载体的限位装置应可靠。 5.2.10弹丸循环系统、工件承载体应能承受不小于1.2倍的额定负荷。 5.2.11斗式提升机应装有防止逆转的安全装置,此装置在切断斗式提升机电源或出现故障时应起到 有效的保护作用。 5.2.12外露在设备之外的工件承载体、工件装卸系统应装有防护装置。如因工艺需要不可能安装防 护装置时,应按GB2893的规定,在运动零部件端部或面对操作者的一面涂以45斜度的同样宽度黄、 黑相间的线条,线条宽度为20mm~50mm。或者设置阻挡装置(如涂有红白相间颜色的围栏)、以引起 操作者对安全的注意。 SZC 5.2.13设备某一系统在调整、维修或维护时,该系统本身不应对操作者构成危险。此时其他系统应处 于零机械状态。 5.2.14设备零部件的固定、联接应牢固可靠。 5.2.15电动激振器的偏心块应牢固安装在轴上,并应装有防护罩。 5.2.16 弹丸循环系统提供给供丸系统的弹丸中,不应含有块度较大的金属块、毛刺等杂物。 5.2.17 设备的内、外壁包括门和观察窗应能经受住由抛丸器抛出的破碎叶片的冲击 5.2.18 在不影响使用的条件下,易接近的机械零部件不应有可能引起人体损伤的锐边、尖角、粗糙的 表面、凸缘,金属薄片的棱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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