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色(GB2893-2001)
自 2002-6-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 ISO3864-198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安全色内容与国际
标准一致。
本标准代替GB2893-1982《安全色》 和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 ,
比原标准内容增加了亮度因数的要求;逆反射材料和荧光材料色度的技术指标
要求,同时又规定了测试方法;增加了蓝白、 红白、 绿白三种间隔条纹。 《安全色
使用导则》作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 交通运输、 建筑、 消防、 仓库、 医院及剧场等公共场
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s
使安全色 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 黑、白两种颜色。
3.3 色域 colour gamut
在色度学中,色 品图上的一块面积或空间内的一 个体积。这部分色品图或色
空间,通常包括所有可由 特殊选择配色参量而复现的色。
3.4 亮度因数 luminance factor
在相同照明和观测条件下,试 样表面的亮度与标准 漫反射白板的亮度之比。
3.5 逆反射 retroreflect ion
反射光线 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 向反回的反射。当入射光线的方 向在较大范
围内变化时,仍能保持这种性质。
3.6 光强度系数 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
逆反射在观测方 向的光强度I除以投向逆反射体 且落在垂直于入射方向的
平面的光照度E┴之商,即
R=I/E┴…………………………………… (1)
式中:R——光强度系数,cd·1x<sup>-1</sup>;
I——光强度,cd;
E┴——垂直方向照度,1x。
3.7 逆反射系数 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 ion
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强 系数R除以它的面积A之商,即
R′=R/A=I/(E┴×A)……………………… (2)
其中: I=ED2………………………………… (3)
式中:E┴——垂直方向的照度值,1x,
R′——逆反射系数,cd·1x<sup>-1</sup>·m-2;
A——试样被测面积,m2;
D——照明光源至接受方向的距离,m。
4 颜色表征
4.1 安全色
4.1.1 红色
表示 禁止、停止、危险以及消防 设备的意思。凡是禁止、停止、 消防和有 危险
的器件或环境均应涂以红色的标 记作为警示的信号。
4.1.2 蓝色
表示指 令,要求人 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4.1.3 黄色
表示提 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都应以黄色表示
4.1.4 绿色
表示 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4.2 对比色 安全色与 对比色同时使用时,应 按表1规定搭配使用。
表1 安全色和 对比色
4.2.1 黑色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 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边框。
4.2.2 白色
白色作为安全标志红、蓝、绿的 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 字和图形符
号。
4.3 安全色与 对比色的相间条纹
4.3.1 红色与白色 相间条纹
表示 禁止人们进入危险的环境。
4.3.2 黄色与黑色相间条纹
表示提示人 们特别注意的意思。
4.3.3 蓝色与白色 相间条纹
表示 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
4.3.4 绿色与白色 相间的条纹
与提示标志 牌同时使用, 更为醒目的提示人 们。
5 技术要求
用各种材料制作的标志面应 符合以下色度和光度性能要求。
5.1 色度性能
标志面的文 字、符号、边框及衬底等各种色度均应 符合GB/T8416对材料颜色
范围的规定, 普通材料、 逆反射光材料和荧光材料的各种颜色的 坐标及亮度因数
分别见表2、表3和表4,其对应的色品图见图1和图2。当安全色的各种色度各
角点坐标值偏离色品图所规定的范围,则 该颜色不宜作为安全色和 对比色使用。
表2 普通材料的各 角点坐标和亮度因 素
表3 逆反射光材料各 角点坐标与亮度因 素
表4 荧光材料的各 角点坐标与亮度因 素
注:表2、表3和表4 的观察视场角均为2°。
图1 普通材料安全色与 对比色的颜色范围 图
图2 逆反射材料与荧光材料安全色颜色范围 图
5.2 光度性能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 系数应达到表5规定的要求。 使用中的逆反射
系数最低不能低于表中规定数 值的70%。
表5 逆反射材料最 低逆反射系数(cd/1x·m2)
6 测量方法
安全色和 对比色的色度测量方法 见6.1,光度性能测量方法 见6.2。
6.1 色度性能
按GB/T3979中规定的方法测出试 样的各角点坐标。
6.2 光度性能
6.2.1 测量装置
测量原理 如图3所示。
图3 逆反射系数的测量原理
采用GB/T3978-1994规定的标准A光源,光探测 器应符合V(λ)的要求。
光探测器安装在光源上方并与光 源处于同一平面内。
试样参考中心对光源孔径张角及对光探测器孔径张角应分别不大于12′。试
样整个受照区域内的垂直照度不均 匀性小于5%,试样参考轴相对于光源轴的入
射角(β)应能在0°~40°范围内变化。观测轴相对于照明轴之间的观测 角(α)
应能在0.2°~2°范围内改变。 6.2.2 测量过程
1) 将光探测器置于试样参考中心上正对着光源,测量试 样面上的垂直照
度E┴;
2) 再将上述光探测器置于图3的位置上,移动光探测 器使其观测 角为α,
转动试样使入射角等于β,测出α和β角上试样的照度E;
3) 测得试样参考中心平面与光探测 器孔径面间的距离d和被测试 样的面
积A;
4) 最后将上述E┴、E、d、和A分别代入式(2)中,计算出不同观测 角和
入射角条件下的逆射 系数R′。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A1 安全色
A1.1 红色
各种 禁止标志(参照GB2894中4.1.4表1中图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
(参照GB5768);消防设备标志(参照GB13495);机械的停止按钮、刹车及停
车装置的操纵手柄;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如飞轮、齿轮、皮带轮等轮辐部
分;指示器上各种表头的极限位置的刻度;各种 危险信号旗等。
A1.2 黄色
各种 警告标志(参照GB2894中4.2.4表2图形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参照GB5768);警戒标记,如危险机器和坑池周围的警戒线等;各种 飞轮、
皮带轮及防护罩的内壁;警告信号旗等。
A1.3 蓝色
各种指 令标志(参照GB2894中表4.3.4表3图形标志);交通指示 车辆和
行人行驶方向的各种标线等标志 (参照GB5768公路标线 图)。
A1.4 绿色
各种提示标志 (参照GB2894中4.4.4表4图形标志);车间厂房内的安全
通道、行人和 车辆的通行标志、 急救站和救护站等;消防 疏散通道和其他安全防
护设备标志;机器启动按钮及安全信号 旗等。
A2 安全色与 对比色相间条纹
A2.1 红色与白色 相间条纹
公路、 交通等方面所使用防护 栏杆及隔离墩表示禁止跨越;固定禁止标志的
标志杆下面的色 带(如图A5)等。
A2.2 黄色与黑色相同条纹 各种 机械在工作或移动时容易碰撞的部位,如移动式起重机的外伸腿、 起重
机的吊钩滑轮侧板、起重臂的顶端、四轮配重;平顶拖车的排障器及侧面栏杆;
门式起重和门架下端;剪板机的压紧装置;冲床的划块等有暂时或永久危险的
地方或设置。
要求 两种颜色间的 宽度应相等,一般为100mm(图A1),但可根据机器大
小和安全标志的位 置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 宽度,在较小的面积上其宽度要适
当的缩小,每种颜色不能 少于两条,斜度与基准面成45°,如图A1所示。在 设
备上其倾斜方向应以设备的中心线为轴线对称方向,如图
GB 2893-2001 安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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