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862-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河龙贡米 2008-12-31 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01-15 实施 发 布 DB35/T 862—2008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以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第80号公告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化县标准化质量管理协会、宁化县农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恒俊、黄晓芸、官贵德、黄本发、王江闽。 I DB35/T 862—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河龙贡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龙贡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栽培加工、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河龙 贡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4 大米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 禾谷类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2 粮食、油料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 5503 粮食、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5683 稻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5790 稻瘟病测报调查规范 GB/T 15792 水稻二化螟测报调查规范 GB/T 15793 稻纵卷叶螟测报调查规范 GB/T 15794 稻飞虱测报调查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标准 GB/T 17891 优质稻谷 NY/T 83 米质测定方法 NY/T 593 食用稻品种品质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102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1 DB35/T 862—2008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规定》批准的范围,即现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现辖的行政区域内,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河龙贡米 在宁化县现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按照河龙贡米栽培技术规范要求 (见附 录B),生产的水稻,经加工精制而成,具有特定地域品种特征和质量特色的大米。 5 要求 5.1 栽培加工 河龙贡米的栽培技术要求见附录B。 5.2 加工 稻谷经过初清除杂→清理(磁选)→去石→砻谷→谷糙分离→厚度分离→碾米→白米精选→色选→ 抛光→白米分级→定量→检验→包装→入库。 6 要求 6.1 感官品质 河龙贡米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品质 项目 外观 滋气味 6.2 要求 长粒形、透明、半透明,有光泽。 饭粒晶莹透亮有油光,饭味清香适口,入口柔软,不粘口,凉饭不易回生,具有本品应有的 气味,无异味。 加工质量 表2 项 加工质量 目 指 加工精度 GB 1354 标准一等 不完善粒/(%) ≤ 3.0 总量/(%) ≤ 0.20 最大 糠粉/(%) ≤ 0.15 限度 矿物质(%) ≤ 0.02 杂质 带壳稗粒/(粒/kg) ≤ 5 稻谷粒/( 粒/kg) ≤ 3 总量/(%) ≤ 15.0 小碎米/(%) ≤ 1.0 ≤ 不得检出 碎米 黄粒米/(%) 6.3 2 标 理化指标 河龙贡米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DB35/T 862—2008 表3 项 目 理化指标 指 标 水分/(%) ≤ 14.0 蛋白质/ (%) ≥ 7.0 直链淀粉/ (% 以干基计) 胶稠度/ mm 15.0~20.0 ≥ 碱消值/ 级 60 5.0~7.0 垩白粒率/ (%) ≤ 20 垩白度/ (%) ≤ 2.5 6.3.1 卫生指标 河龙贡米不得使用添加剂,卫生指标应符合GB 2715要求。 6.3.2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 7.1.1 外观 按NY/T 593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7.1.2 滋气味 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 7.2 加工质量 7.2.1 加工精度 按GB/T 5502规定的方法测定。 7.2.2 杂质、不完善粒 按GB/T 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 7.2.3 碎米 按GB/T 5503规定的方法测定。 7.3 理化指标 7.3.1 水分 按GB/T 5497规定的方法测定。 7.3.2 蛋白质 按GB/T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 7.3.3 直链淀粉 按GB/T 15683规定的方法测定。 7.3.4 胶稠度 按GB/T 17891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7.3.5 碱消值 按NY/T 83规定的方法测定。 7.3.6 垩白粒率 按GB/T 17891测定。 7.3.7 垩白度 3 DB35/T 862—2008 按GB/T 17891测定。 7.4 卫生指标 按GB/T 5009.36测定。 7.5 净含量 按JJF 1070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扦样 按GB 5491规定执行。 8.2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和销售。出厂检验 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加工质量、垩白粒率、垩白度、水分、净含量。 8.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六章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形式之一者应进行 型式检验: a) 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 8.3 判定规则 若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批 产品为不合格;若感官指标、加工质量指标、理化指标中有不合格项,可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则判 该批产品不合格。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签、标志 9.1.1 标签 应符合GB 7718规定。 9.1.2 标志 应符合GB/T 638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上应标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9.2 包装 9.2.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规定。 9.2.2 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包装材料应清洁、结实,并且牢固缝制或牢固密封。 9.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混装,且防雨防潮。 9.4 贮存 9.4.1 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虫害。 9.4.2 成品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 9.4.3 在符合上述运输和贮存的条件下且包装完好,成品米常温贮存期不超过 6 个月。 4 DB35/T 862—2008 附 A.1 录 A (规范性附录) 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图 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见图A.1。 图 A.1 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 5 DB35/T 862—2008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河龙贡米栽培技术规范 B.1 品种 排水选用经国家(适宜当地)或地方审定通过,并适合当地种植的优质水稻品种。种子质量 应符合GB 4404.1的规定。根据宁化县自然条件,应注重选用宜香2292、宜优673等同类型特色的 中晚熟品种。 B.2 栽培立地条件 土壤条件:耕作层厚度≥18㎝,有机质含量≥2%,pH值为5.0~6.0。灌溉用水采用洁净无污染 的水源。 B.3 气候特征 河龙贡米生产期间适宜气候特征:平均日照时间为1020h,平均气温25.4℃,极端最低气温 ≥ 8.7℃,≥10℃活动积温3350℃。,平均降水量900mm9,环境空气符合GB 3095中的二级规定。 B.4 种植模式 为了保证米质,实行水旱轮作,推行烟-稻、蔬菜-稻、豆-稻、食用菌-稻以及其它经济 作物或杂粮与水稻轮作的种植模式。并采取有计划的轮换耕地种植,积极推广客土培肥等措施。 B.5 栽培管理 B.5.1 种子选用 种子选用生育期130d以上,纯度96%,净度96%,发芽率80%以上的优质品种。 B.5.2 种子处理 B.5.2.1 晒种 浸种前在户外阳光下将稻种平铺 8mm~10mm,晒1d。 B.5.2.2 精选 选择籽粒饱满无秕粒和草籽的种子。 B.5.2.2.1 浸种消毒 浸种时先洗种2遍~3遍,然后选择高效低毒消毒(菌)剂,根据说明进行种子消毒处理,并 按时清洗换水。种子消毒后最好采用活水浸种,浸种时间为24hr。死水浸种不得连续超过12hr。 B.5.2.2.2 催芽 将浸泡好的种子捞出清洗并进行保温催芽1d~2d,控制温度在28℃~30℃左右,发芽时每天 要翻动并洒清水3次~4次,使种子内外温度均匀一致,防止高温烧种。 B.5.3 育苗 B.5.3.1 苗地选择及整地 2 选择土壤肥力较高,排灌方便,前作施用农家肥较多的蔬菜田进行二犁二耙,每667m 施钙 镁磷肥25 kg作畦面肥,秧田与本田比例按不同育秧方式确定。 B.5.3.2 播种期及播种量 6 DB35/T 862-2008 根据品种生育期和前作收获时间确定播种期,把抽穗期安排在当地温光条件最佳的8月下旬至 9月上旬抽穗,单晚稻、中稻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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