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297 -2002 代替GB/T5297-1985 35mm和16 6 mm电影发行影片字幕 最大可允许区域的位置和尺寸 Cinematography-Maximum permissible area for subtitle on 35mm and 16 mm motion-picture release prints Position and dimensions (ISO 8567:1986,Cinematography—Maximum permissible area for subtitle on35mmand16mmmotion-picturereleaseprints- Dimensions and locations, MOD) 2002-12-04发布 2003-05-01实施 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T 5297—2002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1SO8567:1986《电影-——35mm和16mm电影发行影片字幕最大可允许区域的 尺寸和位置》及ISO8567:2001DIS文件,是对GB/T5297—1985《35mm和16mm电影发行影片字幕 的位置与尺寸》的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与GB/T5297一1985的差异在于对画面中字幕仅规定了范围的高与宽,并未限定某 一具体位置。这主要考虑到电影画面字幕形式的变化,如竖排字幕以及中英文双语字幕等不同要求。 对于发行影片的对白和唱词字幕最大可容许范围的位置与尺寸,本标准制定了专门规定,与 GB/T5297—1985相比,尺寸适度扩大。 2001年ISO/TC36对1SO8567:1986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是去掉了参考值C的公差。 本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主要差异是,根据我国国情,给出了对白字幕的指定位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5297一1985。 本标准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张中平。 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此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