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020 D00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45—2018 地下铁矿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 指南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Risk Classification for Production Safety of Underground iron ore 2018 - 02 - 24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3 - 24 实施 发 布 DB37/T 3145—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历波、张纪堂、张善宣、葛程、于海波、胡冰、付纪森、李茂、周涌、孟辉、 蒋春鹏。 I DB37/T 3145—2018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 则》、《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地下开采铁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经验,融合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地下开采铁矿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 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地下开采铁矿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达到降低风险, 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II DB37/T 3145—2018 地下铁矿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开采铁矿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 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地下开采铁矿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2-2017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2-2016、DB37/T 2972-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体系建设 4.1 概述 地下开采铁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程序包括成立机构、制定制度、部署实施、划分 风险点、辨识危险源、制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管控主体、编制风险管控清单、风险告知 9 个步骤。 4.2 成立机构 地下开采铁矿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业务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 包括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企业可结合自身特点,在领导小组下设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办公室;根据风险辨识、管控的需 求,在办公室设立采矿、机运、选矿等工作组,组长由企业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可根据专业设立掘 进、落矿、充填、提升、防治水、通风、运输、机电、选矿等专业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 4.2.1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 ——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所需人力资源、资金投入、物资保障; ——组织编制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4.2.2 工作组职责 1 DB37/T 3145—2018 ——负责本工作组范围内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编制; ——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具体工作,确保能够将所属范围的风险点全覆盖辨识,及时向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制订分管范围内各岗位及作业场所的风险告知排查标准,并组织员工培训、贯彻落实。 4.2.3 专业组职责 ——负责本专业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及管控措施编制; ——对本专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内容进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及时更新。 4.3 制定制度 4.3.1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明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 应提出具体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管理保障措施,从组织协调、资金保障、宣传推广、培训交流、督 查考核等方面制定措施。 4.3.2 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应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明确各层次风险管控职责;规定安全生产风 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措施,明确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标准、管控层级确 定、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告知等内容,保证本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规范化。 4.3.3 培训教育制度 应规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培训教育职责,明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培训需求分析、 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投入等职责,明确各基层单位落实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学习风 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的职责,明确岗位工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及相应管控措施的学习义务。 4.3.4 运行管理考核制度 应明确企业、部门、班组、岗位的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相关信息档案的管理,确定 考核频次和考核组织形式,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应将考核结果与评先争优、物质奖励等有机结 合,强化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4.3.5 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应明确更新标准、评审程序、沟通机制和考评内容,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 险分析,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 4.4 部署实施 4.4.1 宣传发动 针对全体从业人员做好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内容包括:开展风险分级管控 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价准则等,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相关行业领域事故 案例,以及企业员工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可采取简报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 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召开专项会议等多种形式,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的 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形成领导高度重视、职工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2 DB37/T 3145—2018 4.4.2 法律法规学习 利用多种形式,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特别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 系建设的通则、细则,形成全员学规懂规践规的良好风气。 4.4.3 培训 企业要制定培训计划,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培训班、员 工日常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各层级人员体系建设职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运行制度、 相关概念、风险排查辨识方法等。要明确培训教育职责,加强培训督促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 挂钩。 4.4.4 落实分工 企业要根据各职能部门、区队、班组、岗位的职责,按照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风险管控清单的任务。 4.5 划分风险点 4.5.1 划分原则 按 DB37/T 2882-2016 中 6.2.1 的规定执行。 4.5.2 划分方式 组织岗位、班组、专业、区队、部门人员,以生产系统、工艺流程、作业区域、设备设施等为大划 分单位,确定出掘进系统、采矿系统、充填系统、地测防治水系统、通防系统、炸药库、供电系统、提 升系统、运输系统、压风系统、供排水系统、溜破系统、选矿系统、尾矿系统等小划分单位,在小单位 内按照所包含的设备、设施、场所、操作管理和作业活动等进行细分,建立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清单(参 见附录 A)。 4.5.3 确定风险点 对全员参与划分出的风险点,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等部门人员和区队、岗位人员,集中进 行审查、确认,确定风险点名称、工艺阶段等基本信息。参见示例 1:掘进系统风险点确定。 示例1:掘进系统风险点确定。 表1 掘进系统风险点确定表 工艺流程 风险点名称 平巷凿岩 凿岩 斜巷凿岩 天(溜)井凿岩 爆破 掘进爆破 铲装 铲装作业 辅助 支护作业 3 DB37/T 3145—2018 4.5.4 地下开采铁矿风险点 地下开采铁矿企业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风险点: ——掘进系统:平巷凿岩、斜巷凿岩、天(溜)井凿岩、掘进爆破、铲装作业、支护作业; ——落矿系统:钻孔施工、爆破落矿、出矿、破碎(破碎锤作业、大块爆破)、放矿、设备维修、 油库、服务车辆; ——运输系统:有轨运输、无轨运输、运输系统检修; ——溜破系统:溜破、检修、定量装载、井下电梯; ——提升系统:绞车操作、井口(底)把钩、井口(底)信号、井底装载、井筒装备及检修、电气 系统及检修; ——选矿系统:破碎、皮带运输、皮带维修、振动筛、磨矿、球磨机检修、过滤机、抓斗运行、抓 斗维修; ——充填系统:渣浆泵、砂仓检修、充填挡墙施工、充填管路安装与维护、滤水管安装、采空区充 填巡查; ——尾矿系统:坝体维护、排尾作业; ——地测防治水系统:地质作业、测量作业、防治水管理、钻探作业、注浆作业; ——通防系统:主通风机、井下通风防尘、风门管理、通风构筑物施工及设备安装; ——供电系统:高压架空线路、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电工作业; ——压风系统:地面压风机及管道、井下压风机及管道; ——供排水系统:水泵房、供水站; ——炸药库:地面炸药库、井下发放站、装卸运输爆炸物品; ——其它:桁车、电焊作业、气割作业、维修车间、化验、仓储、地面运输等。 4.5.5 风险点级别确定 风险点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 4.6 辨识危险源 4.6.1 确定辨识方法 按 DB37/T 2972-2017 中 5.2.1 的规定执行。 4.6.2 确定辨识内容 辨识内容应涵盖风险点内所有的设施设备、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4.6.3 实施辨识 组织全员按照确定的辨识方法和内容,充分考虑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将风 险点内存在的所有危险源排查出来。 4.6.4 确认危险源 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通风、机电、采矿、地测等专业人员,依据能够引发一种或 几种类型事故为标准,审核确定出每个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 4.6.5 危险源分级 按照 DB37/T 2972-2017 中 5.3 的规定,遵循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一个危险源进行分级, 4 DB37/T 3145—2018 将危险源分为 1、2、3、4 级,每级危险源的风险对应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 用“红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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