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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CCS A 16 5223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州 地 方 标 准 DB 5223/T 34—2021 新市民居住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配置规范 Regulations for the allocation of basic public cultural and sports facilities in residential areas for new citizens 2021-09-26 实施 2021-09-26 发布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5223/T 34—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4.1 4.2 4.3 4.4 5 机构与人员 ..................................................................... 设施设备 ....................................................................... 建设标准 ....................................................................... 管理要求 ....................................................................... 2  2  2  3  检查与改进 ......................................................................... 3  参考文献 .............................................................................. 4  I DB 5223/T 3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体育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时昌、王政、蒙荣荣、王开杰、宋耀、彭斯、周梅、赵倩、夏先刚、李艳、 岑士琦、李兴江。 II DB 5223/T 34—2021 新市民居住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配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市民居住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配置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检查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黔西南州易地移民搬迁新市民居住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配置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Y/T 5093 应急广播平台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DB 52/T 1553.1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1部分:基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 DB 52/T 1553.2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2部分:服务评价与改进规范 DB 52/T 1553.3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3部分:群众满意度调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市民 new citizen “十三五”期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安置到城镇稳定居住生活的搬迁对象。 3.2 文化体育设施 cultural and sports facilities 为满足居住区居民文化娱乐和健身休闲需要而修建的文化体育(简称文体)活动场地,并配备相关的 文体活动器材。居住区文体设施一般包括:居住区文体活动广场、图书室(含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 多功能活动室、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桌等,居住区可根据人口数量、村民爱好、场地面积等因地 制宜选择修建。 3.3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basic public cultural and sports facilities 由各级人民政府主办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基本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图书馆、 民族文化纪念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建筑物、场地和设施。 3.4 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national Fitness Path Project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居住区、公园、绿地等地建设由室外健身器材组成的体 育健身设施的工程。 4 基本要求 1 DB 5223/T 34—2021 4.1 机构与人员 4.1.1 居住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置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4.1.2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配备≥1 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文化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工作。 4.1.3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明确≥1 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文化体育公共设施的日常协调服务 和管理工作。 4.1.4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人员,可由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解决。 4.2 设施设备 4.2.1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包含图书室、广电网络、文体活动、民族文化纪念等功能。 4.2.2 结合实际设置图书(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室)、民族文化纪念馆、广播室等文 化体育活动设施。 4.2.3 按照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在居住区建设居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4.2.4 配置覆盖居住区的无线 Wi-Fi 设施,免费开放。 4.2.5 应符合 DB 52/T 1553.1 的要求。 4.3 建设标准 4.3.1 4.3.1.1 4.3.1.2 4.3.1.3 4.3.1.4 4.3.1.5 4.3.1.6 4.3.2 图书(电子)阅览室 2 图书室应具有 20m 以上的独立空间,设置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 配备图书≥1500 册,年新增图书≥60 册,报刊≥5 种。 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4 台。 设置阅读区座位≥10 个。 组织居住区读书活动每年≥l 次。 图书室悬挂统一规格标牌。 文体活动设施(多功能室) 4.3.2.1 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室)应具有 60 ㎡以上的相对独立空间、其中不少于 30 ㎡用于民族文化 纪念服务,并配置开展文化活动、电影放映、学习培训、民族文化纪念服务等活动必备的设施设备及展 陈物件和图片。 4.3.2.2 配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影视播放等所需的电脑、投影、音响 l 套,桌椅配置≥10 套。 4.3.2.3 根据需要配置电视机≥l 台、仪容仪表镜 l 台、饮水机 1 台、棋牌器材≥3 台等。 4.3.2.4 文体活动室悬挂统一规格标牌。 4.3.3 4.3.3.1 4.3.3.2 4.3.3.3 4.3.3.4 4.3.4 4.3.4.1 4.3.4.2 4.3.4.3 2 居住区居民体育健身工程 2 居住区体育健身场地≥680 m 。 健身器材≥4 件。 篮球场 1 个,有条件的社区设置灯光球场及足球场 1 个。 配置室外乒乓球台≥2 张。 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2 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占地≥350 m 。 配置全民健身路径器材≥1 套。 配置室外灯光照明设施。 DB 5223/T 34—2021 4.3.5 广播室 4.3.5.1 4.3.5.2 4.3.5.3 4.4 制定广播室日常使用规章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日常(含应急)信息播出应按规定进行播报审核、登记。 定期或不定期转播国家、省、市、县广播节目。 管理要求 4.4.1 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 并上墙。 4.4.2 设施设备用品管理 4.4.2.1 属于国有资产的文体活动室配置物品,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4.2.2 建成后的文体活动场地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等职责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不应改变项目用途。对损坏的文化体育设施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安全使用。 4.4.2.3 因城镇总体规划等原因,需要改变或拆迁文化体育设施设备时,需征得县级文体广电旅游部 门同意,在拆除的同时应择地恢复重建原有设施,拆迁恢复或重建所涉及的费用由拆迁(建)方承担。 4.4.3 安全与应急 4.4.3.1 建立健全安全与应急管理的制度机制、预案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4.4.3.2 文体活动中心应设置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标识标牌及疏散路线图。 4.4.3.3 应设置安全管理员,加强安全培训,明确作业要求,对文体活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 护保养和更换更新。 5 检查与改进 5.1 组建监督检查组,明确责任和人员,负责对新市民居住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对发 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5.2 在线上组织或者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公众满意度可参照 DB 52/T 1553.3 执行。 5.3 合理制定评价指标,开展线上线下绩效评价自评,接受服务对象的评价。服务评价与改进可参照 DB 52/T 1553.2 执行。 3 DB 5223/T 34—2021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于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3]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自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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