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网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2000年1月14日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第十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0年3月 31日甘肃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哈萨克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 域自治法》和《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有 关规定,结合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党政机 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及驻本自治县的省地直 属单位。 第三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民族语言文 字政策,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保障各民族都有使 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使民族语言文字为巩固和发展 — 1 — 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自治县的经济发 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第四条 哈萨克语言文字是自治县实行区域自治的主体民族 行使自治权的主要语言文字之一,自治县自治机关保障哈萨克 族公民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发 挥哈萨克语言文字在自治县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五条 自治县国家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使用哈萨克、汉两 种语言文字,两种语言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自治县鼓励和提倡各民族干部职工和群众互相学习 语言文字。哈萨克族干部职工和群众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 文字的同时,要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汉语文,推广普通话。 鼓励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及群众学习哈萨克语言文 字。 第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职责 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有关 法律、法规,检查督促本条例的实施; (二)制定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措施; (三)检查指导哈萨克语言文字教学、科研、编译、新 闻、广播、影视、出版、古籍整理等工作; — 2 — (四)组织哈萨克语言文字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业务 考核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哈萨克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和研究,促进哈 萨克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推广工作; (六)检查指导自治县哈萨克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情 况,协调有关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 (七)负责翻译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有关法律法规、上 级党政重要文件及其他需要翻译的资料。 第八条 自治县在政治、经济、司法、文化、教育、科技、 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出版等领域中,倡导学习和使用哈 萨克语言文字, 并将其作为考核、 选拔哈萨克族干部的标准之 一。 第九条 自治县 招生、招工和选拔、录用国家公务员、专业 技术人员时,要提 供哈萨克、汉两种文字 试题,应试者根据自 己的意愿选择其中之一 或两种语言文字 答题,在同等条件下 优 先选用能够使用哈萨克、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公民。 第十条 自治县制定 颁布的单行条例和自治县国家机关下发 的重要文件、公 告、宣传材料等,根据实际需要单 独或同时使 用哈萨克、汉两种文字;乡、 村的上行文 书,使用哈萨克、汉 两种文字的 任何一种, 也可同时使用哈萨克、汉两种文字。 — 3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第 1 页 法律法规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第 2 页 法律法规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哈萨克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7:4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