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网
1 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 (2001年3月2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 2001年3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9年10 月15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0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十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广州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地方性法 规制定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5月 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 〈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6月29日广州第十四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并经2016年9 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 >的决定》第三次2 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限 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与计划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 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 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立 法 活 动 , 提 高 立 法 质 量 , 发 挥 立 法 的 引 领 和 推 动 作 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法 》 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立 法 法 》 , 结 合 本 市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本 市 地 方 性 法 规 的 制 定 、 修 改 和 废 止 和 相 关 活 动。 第 三 条 制 定3 地 方 性 法 规 应 当 遵 循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立 法 法 》 规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 符 合 本 市 实 际 需 要 , 具 有 地 方 特 色 。 第 二 章 地 方 性 法 规 制 定 权 限 第 四 条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可 以 就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立 法 法 》 第 七 十 二 条 、 第 七 十 三 条 规 定 的 事 项 , 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 第 五 条  在 法 定 权 限 内 ,需 要 进 行 地 方 立 法 的 , 下 列 事 项 , 只 能 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 ( 一 ) 授 权 具 有 管 理 公 共 事 务 职 能 的 组 织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的 ; ( 二 )涉 及 地 方 性 法 规 才 能 设 定 的 行 政 处 罚 的 ; ( 三 )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 ( 四 )设 定 行 政 强 制 措 施 的 ; ( 五 ) 依 法 应 当 由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地 方 立 法 事 项 。 第 六 条  在 人 民 代 表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2016-10-18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2016-10-18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2016-10-18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2016-10-18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7:16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