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20
CCSA00
HLX
团 体 标 准
T/HJX004—2023
“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细则
2023-09-11发布 2023-09-11实施
黑龙江省计量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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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JX004—2023
I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检查方法.............................................................................1
5检查的实施...........................................................................1
6检查内容.............................................................................1
7检查结果.............................................................................2
附录A(规范性)“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检查记录.......................................4
附录B(资料性)“龙江品质”认证检查报告...............................................7
附录C(资料性)“龙江品质”认证检查记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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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计量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技检验校准认证中心、黑龙江省
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计
量大学、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方正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林甸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
心、黑龙江省质量协会、黑龙江省计量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会涛、王百辉、朴严花、曹明竹、李佳明、陈文、李春宇、刘洋、张大千、
苏萌、赵丽晖、孔鲁裔、赵馨、单丹、袁琳、王宝迪、牛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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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细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细则的术语和定义、检查方法、检查的实施、检查内容
和检查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的申请组织和认证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727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DB23/T2667-2020“龙江品质”认证通用要求
DB23/T2670-2020“龙江品质”认证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多学科诊疗团队(MDT)
多学科诊疗团队(multi-disciplinaryteam,MDT)由来自两个以上相关学科、相对固定的专家组成
工作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定时、定址的会议,提出科学、合理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
4检查方法
4.1评分方法按DB23/T2670-2020的规定执行。
4.2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5项,每项指标100分;二级指标分值根据其重要
性合理赋分,按附录A进行。
5检查的实施
5.1申请组织按DB23/T2670-2020规定填报《“龙江品质”认证申请书》。
5.2根据申请组织提交的证明材料,按照《“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检查记录》(格式按附录A)
内容进行检查,形成《“龙江品质”检查报告》(格式按附录B),并填写《“龙江品质”认证信息确
认单》(格式按附录C)。
6检查内容
6.1基本要求
对申请组织在技术、品质、管理、品牌、绿色发展和社会责任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6.2技术
6.2.1发展战略中包含技术创新规划,并设置专职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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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2具备提供高质量康养服务的人才基础,副高职以上医学专家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以上。
6.2.3具备实施高质量康养、医养结合服务的设备设施及医学保障条件。
6.2.4近三年内,获得的专利、著作等成果。
6.2.5近三年内,开展的国家级、省级、市(地)、厅级的科学进步类课题研究、自然基金课题研究
等。
6.2.6近三年内,获得的省级专业技术奖项。
6.2.7申请组织采用国际、国外先进国家(地区)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6.3品质
6.3.1开展机构内安宁疗护工作。
6.3.2具备医疗应急能力、重症康养服务能力。
6.3.3开展多学科诊疗团队(MDT)业务。
6.3.4应满足GB/T3727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中四星级及以上要求,床位使用率维持在50%以上。
6.3.5应具有社区服务辐射能力。
6.3.6具备较强的行业学术影响力,能够承担学(协)会的学术工作以及机构内部学术培训、行业内
学术培训。
6.3.7具备行业引领能力,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进步。
6.4管理
6.4.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备满足运营条件的组织机构。
6.4.2发展规划中包含质量战略,并设置专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4.3无失信记录,在国家机构信用公示系统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6.4.4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或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
6.4.5建立顾客关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投诉处理及时,顾客满意度98%以上且记录详实。
6.4.6建立服务对象的保险责任机制,保护服务对象权益。
6.5品牌
6.5.1发展规划中包含品牌战略,并设置专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5.2品牌建设和品牌管理方面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6.5.3拥有自主康养服务品牌、企业标识。
6.5.4通过网站、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APP等媒体平台,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
动。
6.5.5根据行业统计数据,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在同行业中排名领先。
6.6绿色发展和社会责任
6.6.1将绿色发展和社会责任融入组织发展规划中。
6.6.2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6.6.3近三年内,无严重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
6.6.4促进和带动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率。
6.6.5按规定执行医保付费有关政策。
6.6.6组织或参加社会慈善及社会公益活动。
6.6.7近三年内,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接受社会责任评价。
7检查结果
7.1申请组织三年内有不良征信记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有质量安全事件或不符合现行有效
木门生产标准的情况,不予认证。
7.2申请组织认证检查分值获300分及以上的,由认证机构出具《“龙江品质”认证检查报告》,并
颁发证书。证书与标识内容按DB23/T2667-2020中附录B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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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申请组织认证检查分值获300分以下的,由认证机构出具《“龙江品质”认证检查报告》,不予
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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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录A
(规范性)
“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检查记录
“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检查记录见表A.1。
表A.1“龙江品质”康养服务认证检查记录
申请组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备注
技术
(100分)6.2.1 0~15分
6.2.2 0~15分
6.2.3 0~30分
6.2.4 0~10分
6.2.5 0~10分
6.2.6 0~10分
6.2.7 0~10分
品质
(100分)6.3.1 0~5分
6.3.2 0~30分
6.3.3 0~10分
6.3.4 0~30分
6.3.5 0~5分
6.3.6 0~10分
6.3.7 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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