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140.30 CCS C01 廊 1310 坊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310/T 269—2022 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 2022 - 07 - 08 发布 2022 - 08 - 08 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10/T 269—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廊坊市标准化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赢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市标准化所、廊坊市广阳区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学海、刘刚、庞红翠、吴稳芹、张艳莉、张永慧、郭建春。 I DB 1310/T 269—2022 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所管理、人员防护要 求、重点场所防控要求和应急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商场和超市、农集贸市场、银行、公园、理发店、美容店、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影剧院、餐饮服务机构、宾馆、公共浴室、 游艺厅和网吧等公共场所,其他场所或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护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WS 696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WS/T 698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DB1310/T 253—2021 餐饮公勺公筷配置与使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场所 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社交、娱乐、经济、文化、体育、休闲、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等活动所 使用的公用建筑、场所及设施。 3.2 分流措施 根据餐饮服务机构自身经营模式和场地规模,分析日客流量数据,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前提下,采 取的合理的经营方式。 注:如:隔桌就餐、外带打包等。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公共场所应采用可在较长时期内持续执行的常态化新冠肺炎防控策略,建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责任制度和协调机制,明确该场所新冠肺炎防控主要责任人。 1 DB 1310/T 269—2022 4.1.2 4.1.3 4.2 4.2.1 4.2.2 4.2.3 4.3 公共场所应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公共场所应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及相关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物资保障 公共场所应通过正规渠道选用、采购质量合格的防护及清洁消毒用品。 公共场所应配备充足的清洁消毒用品用于从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使用。 防疫物资应设立专门区域存放并建立台账,每天进行统计、核查。 防疫宣传 4.3.1 公共场所应每日关注国内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及时张贴通知公告。 4.3.2 在公共场所出入口、过道、卫生间等区域的醒目位置,应张贴疫情防控标志标语、挂图海报、 漫画图文等,也可通过视频、广播的形式宣传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5 场所管理 5.1 5.1.1 5.1.2 5.1.3 5.1.4 5.2 环境要求 应充分利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加强室内新鲜空气流通。 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必须按照 WS 696 的要求执行。 通风不良、空气流通不畅的,应在合理位置增加通风设备。 公共场所宜每周进行 1 次空气物表核酸检测。 出入管理 5.2.1 公共场所应在入口处设置健康监测登记区,核查流动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的实时状态, 对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的流动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并测量体温。 5.2.2 公共场所宜在入口处设置清晰、明显的进入需知,告知并提示流动人员。 5.2.3 公共场所宜在健康监测登记区设置手部消毒物品和防护口罩,方便流动人员使用。 5.2.4 公共场所宜实行流动人员单向进出通行方式。 5.3 现场管理 5.3.1 应在出入口、公共卫生间设置防疫物资专用垃圾桶,宜选用脚踏翻盖式垃圾桶,并粘贴专用标 签。垃圾桶应距离监测检测人员 1.5 m 以上。 5.3.2 设有自动测温设备的公共场所应每日定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5.3.3 应在出入口、收银台、等待区等地方设置“1 m 线”,保持安全距离。 5.4 清洁与消毒 5.4.1 公共场所应按照 GB 37487、WS/T 698 的要求做好卫生和卫生防护。 5.4.2 公共场所应以环境清洁为主,消毒为辅,重点对手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5.4.3 消毒时应做好消毒记录,可用 75%的酒精擦拭或用有效氯含量为 500 mg/L 的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作用 30 min 后,清水擦净。 5.4.4 应在服务开放前或服务结束后,对公共区域地面、电梯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扶手、门把 手、电梯按键等)、公共卫生间等物体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 5.4.5 场内设施每日清洁与消毒频次不少于 2 次,电梯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扶手、门把手、电 2 DB 1310/T 269—2022 梯按键等)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必要时设置警示标识。 5.4.6 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清洁与消毒频次。 5.4.7 公共场所应在进货通道对货物外包装进行消毒。 5.5 防疫废弃物处置 应引导流动人员和从业人员将废弃的口罩等防疫用品丢弃指定垃圾桶内。 6 人员防护要求 6.1 从业人员防护要求 6.1.1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1.2 公共场所在专用出入口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监测,记录体温监测结果。 6.1.3 工作期间应佩戴防护口罩,工作服应每日清洗、消毒,保持工作服清洁。注意手部卫生,打喷 嚏或咳嗽时,用手肘或衣服遮住口鼻,然后应立即清洗双手或进行手消毒。 6.1.4 从业人员在配制、使用消毒剂时,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并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用 品。 6.1.5 从业人员之间及从业人员与流动人员服务交流时宜保持 1 m 以上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 6.2 流动人员防护要求 6.2.1 进入公共场所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未按要 求正确佩戴防护口罩或“行程码”异常的流动人员,工作人员可阻止其进入。 6.2.2 流动人员应保持与他人 1 m 以上的社交距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或衣服遮住口鼻,然后 应立即清洗双手或进行手消毒。 6.2.3 接触推车、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物品表面后应及时洗手或消毒双手。 6.2.4 遵守公共场所为新冠疫情防控采取的其他防护措施。 7 重点场所防护要求 7.1 概述 影剧院、餐饮服务机构、宾馆、公共浴室、游艺厅和网吧的疫情防控除应符合本文件第4章、第5 章和第6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章的要求。 7.2 影剧院 7.2.1 宜实行预约制,控制观影人数,推荐观众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方式购票,提醒观众保持 1 m 以 上安全距离,观影时间不宜超过 2 h。 7.2.2 宜实行隔位观影就座方式,合理安排场次,观影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清洁消毒。 7.3 餐饮服务机构 7.3.1 宜采取分流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提醒顾客在排队点餐、取餐过程中保持 1 m 以上距离并佩 戴防护口罩。 7.3.2 宜推广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聚餐活动使用的餐饮具可按照 DB 1310/T 253-2021 的要求执行。 3 DB 1310/T 269—2022 7.4 宾馆 7.4.1 除应查验入住旅客的“健康码”“行程码”外,还应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查验核酸检测 证明。 7.4.2 对于常住旅客在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要求后,宜同宾馆从业人员同步进行核酸检测。 7.4.3 保持公共用品的清洁卫生,对客房内的床单、被罩、毛巾、浴巾、杯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做到 一客一换一消毒。 7.4.4 未入住的客房应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 30 min。 7.5 公共浴室 7.5.1 应在保持室内温度的前提下加强通风换气。 7.5.2 保持更衣柜、坐凳的清洁卫生,公共拖鞋、公用毛巾等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其他重复使用 的公共用品应做到每日消毒不少于 2 次,如:公用沐浴产品。 7.5.3 营业结束后,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每日对所有设施和场地进行彻底清洁与消毒。 7.6 7.6.1 7.6.2 7.6.3 8 游艺厅和网吧 宜采取管控分流措施,控制顾客数量和停留时间,娱乐和上网时间不宜超过 2 h。 电脑、游戏机摆放应距离在 1 m 以上。 键盘、鼠标、游戏手柄、耳麦等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应急处置 8.1 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应在相对独立、人流较少的区域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的可 疑症状、“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时,宜引导到该区进行暂时隔离观察,并按属地防疫政策要求采取措 施;转移离开后应对临时隔离观察室空气、物表实施预防性消毒,产生的垃圾按照要求处理。 8.2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注意自身身体状况,若出现发热(体温超过 37.3℃)、咳嗽、咽痛、 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的可疑症状时,应按照疫情 防控要求进行排查,可拨打 120 急救电话,也可自行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 共交通工具。 8.3 公共场所内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新冠肺炎相关紧急状况时,经 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场所管控。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 下,进行场所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
DB1310-T 269—2022 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 廊坊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09-28 22:37:42上传分享